分光輻射照度計運用了分光原理,內置光柵和傳感器陣列使其可以對光源光譜進行分析,通過光譜數據公式計算光源的顯色指數。顯色指數是對光源的光譜屬性和光品質定義的重要評估標準。無論在實驗室研發還是照明現場測量,它都可以滿足使用,為用戶提供便攜輕松的操作體驗。
測量顯色指數:
很久以前,人類就把物體并排放在自然光(太陽光)下觀察,比較各種顏色。盡管火把、蠟燭、白熾燈以及其他光源也都用來照明,但一直只有在自然光下比較顏色才是標準做法。
除了熒光燈,盡可能近LED(發光二極管)也已被用作照明燈。物體在這些光源下顯示的色貌與其在自然光下原色貌進行比較,兩者的接近程度就是光源的"顯色性"。
光源顯示的色調越接近自然原色,其顯色性就越好(或越高)。顯色指數是對燈或其他光源顯色性的量化結果,旨在提供客觀標準。顯色指數表示被測光源和標準光源※的接近程度。盡可能大值為100。顯色差異越大,值越小,說明被測光源顯示的顏色和自然原色的差距越大。
標準光源和被測光源的色溫相同。(光源的黑體軌跡與太陽光對應。)
顯色指數包括一般顯色指數(Ra)和特殊顯色指數(R1至R15)
包括流明、照度以及亮度這些關于光學的測量參數,都是通過光譜靈敏度曲線V(?)來評估的,而V(?)是基于人眼對于日光中可見光范圍內不同波長的光譜靈敏度相關聯的。而使用照度計或亮度計測量工廠照明時,往往低估了可見光譜中的藍色(400-500nm)和紅色(600-700nm)的光譜能量。因為人們在這些光譜范范圍內感知光的光譜靈敏度有所降低,但特別是在涉及植物的地方,藍光和紅光會被大量用于光合作用。因此,包括流明、照度以及亮度這些關于光學的測量參數不適用于評估植物照明。